我单位于****发布了某单位兵舍地面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某单位兵舍地面改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原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2.更正内容:
原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更正为: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六)投标人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截止开标前1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七)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投标人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九)招标单位必须对投标单位进行股权穿透,不能进行股权穿透或股权穿透后为外资控股企业的投标单位按弃标处理;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其他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某部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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