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天元公学西站校区)会议室设备(二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结果 | 中标(成交) | 废标 |
变更理由:根据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中指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评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以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 号)第十八条“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相应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9.8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