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因公司承建的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川王段B合同段B4、B5项目经理部泥溪大桥需租赁7台汽车吊,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出租单位。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川王段B合同段B4、B5项目经理部位于巴中市****
本次租赁招标共设立一个包件,内容见下表:
包件号 | 施工机具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拟租赁数量 | 预计 使用时间 | 备注 |
/ | 汽车吊 | 25T5节臂 | 台 | 7 | 14个月 |
以上施工机具的使用时间、数量根据工程的进度或工程变更而变化,使用数量逐渐减少,最终使用数量、时间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投标人每台设备必须配备1名专业操作人员(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满足施工需要,租赁费包括设备费、进出场费、人员工资等一切费用。
投标人出租的机械设备,租赁方应依法享有使用权,且机械设备使用权期限或机械设备自身的有效使用期限必须满足租赁期限的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设备的租赁。
需提供企业证照、安装资质证书、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操作人员证件。
3.2 对租赁商的要求:能够接受项目按月结算租赁费(含人工工资),按照项目计量情况予以支付的方式,承诺垫资能力不少于3个月。
3.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自有或可组织符合招标要求数量的施工机具,其性能、证照、保险等均能满足安全生产、环保要求。
3.4 履约信用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或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人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1 获取方式为:自****23时00分至****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镇广B4、B5项目吊车租赁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
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1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
标无效。
5.3 开标
5.3.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上同时发布。
7.1 异议、投诉处理:
7.1.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1.2 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
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20000元整(¥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11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镇广B4、B5项目汽车吊租赁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公司网址:http:****/
地 址:四川省广汉市****
电子邮箱:****@163.com 电 话: ****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2025 年 0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