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五指山市毛阳中心学校教学楼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于****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内容做如下澄清:
1.招标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九、报价事项第7条”原内容: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格式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附录F/F.2/综合单价分析表(表9)。
变更为: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标结果确定后,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人提交综合单价分析表。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海南省工指山市****
联系人(全称):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人(全称): 符工
电 话: ****
监督部门名称: 五指山市****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