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物业服务采购(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 | ||
行政区域 | 莆田市 | 公告时间 | **** 18:19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1 | 函.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物业服务采购):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收到“物业服务采购(二次)”的结果公告质疑函1份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物业服务采购)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质疑,于****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本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福州文投城市****点击登录查看(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同意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的规定,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物业服务采购(二次)”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物业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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