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澄清答疑】恒嘉路(华飞路-华跃路)改扩建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澄清答疑】恒嘉路(华飞路-华跃路)改扩建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NJSZ****-04SGGH | 标段名称 | 施工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澄清修改公告 (市**** 标段编号:NJSZ****-04SG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10: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已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批准文件为宁建审〔2025〕77 号文。 (2)专用合同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调整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发包人按照合同价款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其中,预付款的20%须付至承包人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卡专用账户。” (3)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支付比例:竣工结算:调整为“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出具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至竣工结算价的 97%; (竣工资料齐全后,完成竣工结算核对时间不超过90日历天)(其中应扣除暂列金额及相应的规费税金、甲供材、专业工程暂估价、罚款、违约金及其他发包人代缴金额)。剩余结算总价3%的工程款转为工程质保金,待2年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无息)。”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09:30 未改变。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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