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3746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给予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临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用途 | 不动产面积(亩) | 四至 | 备注 |
1 | 梁安彪 | 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临高县**** | 林地 | 东∶橡胶 南∶水沟 西∶稻田 北∶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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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