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MW光伏电站、150MW光伏电站及200MW风电场光伏电站电力交易合作开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0MW光伏电站、150MW光伏电站及200MW风电场电力交易合作开发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现对110MW光伏电站、150MW光伏电站及200MW风电场电力交易合作开发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文件编号:****
2.项目名称:110MW光伏电站、150MW光伏电站及200MW风电场电力交易合作开发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该项目以固定服务费+收益分成形式支付110MW光伏电站、150MW光伏电站及200MW风电场:固定服务费+分成模式。
项目名称 | 结算电价区间 | 最高限价(万元/比例) | 备注 | |
固 定 服 务 费 | 110MW光伏 | 85%(不含)-100%(含) | 4.4万元 | |
150MW光伏 | 85%(不含)-100%(含) | 6万元 | ||
200MW风电场 | 85%(不含)-100%(含) | 8万元 | ||
收益分成比例 | 100%(不含)-110%(含) | 20% | ||
110%(不含)-120%(含) | 30% | |||
120%(不含)130%(含) | 40% | |||
130%以上 | 50% |
(1)固定服务费:结算电价达到全省结算均价85%(不含)-100%(含)时支付,未达到全省结算均价85%,不支付固定服务费。
(2)收益分成:超过全省结算均价100%以上部分*中标比例进行分成。电站结算电价以电网公司发布的正式结算单为准。
(3)本次项目招标以每月甘肃省交易中心公布的全省同类型项目结算均价为基准,结算电价连续2个月低于全省均价40%(含)以下时,低于部分由中标单位全额赔付。
4.采购内容:主要为我公司建设的110MW光伏电站、150MW光伏电站及200MW风电场提供电力交易合作服务,代理服务期间的电力市场化交易业务相关事宜,包括:甘肃省省内中长期交易、省间中长期交易、绿电交易、甘肃省省内电力现货交易、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及2026年和2027年中长期交易,为招标人定期提供省内、省间政策变化分析报告,提供电力交易培训等及其伴随服务。
5、履约期限:2025年8月-****(具体履约期限按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110MW光伏电站电力交易合作开发服务项目
第二标段:150MW光伏电站电力交易合作开发服务项目
第三标段:200MW风电场电力交易合作开发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完税情况良好(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可不提供,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社保缴纳情况良好(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按照注册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信用状况良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自****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承担过2个单体100MW及以上新能源发电站的电力交易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页、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9.人员配置要求:须至少配备主要负责人1名、技术人员1名。
为了保证本项目质量及进度,人员配备数量必须达到项目质量及进度要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配备人员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或更换相关专业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2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煌分中心网站(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操作手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6.3方式: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煌市分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煌市分中心网站首页-交易信息公开-项目名称进行下载)。
6.4售价:0元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
7.2开标方式:本次投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9:00截止(北京时间),必须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八、开启:
8.1线上开标时间:****09:00(北京时间)
8.2线上开标地点:采用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8.3线下开标地点:敦煌市****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本项目发布媒体: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煌分中心网站、甘肃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一直有效畅通,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1.1注册须知: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煌市分中心网站上免费注册认证后进行报名登记,确定需要参与项目投标,在使用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时需办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用于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理,办理资料在网站 “下载中心”获取。
招标文件澄清或更正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煌市分中心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煌市分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投标须知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
本项目开标采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 “远
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所投项目,进入对应开标厅,录入开标授权人信息,上传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文件,上传加密文件,点击签到按钮,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说明请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获取或在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 “操作帮助”栏目获取。
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
11.3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敦煌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赵文思
地址:敦煌市漳县家园南区
联系电话:****
****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 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招标公告(盖章)****_****-副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