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 采购项目名称:黎元村东头混凝土道路修复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598669.88元
最高限价:598669.88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 | 黎元村东头混凝土道路修复工程 | 598669.88 | 598669.88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5.2工程概况:道路总长度0.902km,主要内容包括挖除旧路、铺设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道路面层。
5.3质量要求:合格。
5.4施工地点:安阳市****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
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不允许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供应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
3.3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安阳市****
3.3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安阳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安阳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阳市****
联 系 人:邢利青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