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橡中心功能性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电力配套工程(施工)(重新招标)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10:48信息来源: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交易系统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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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555,325.3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0条款第7条修改为:“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61元,即优惠率不得低于3%,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优惠率=(1-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