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2025年山西移动应急通信车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采购内容:为吕梁、运城、长治、忻州****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预算及中标人数量见下表:
标包名称 | 预估含税金额(元) | 中标人数 | 份额分配(%) |
标包1 | ****.00 | 1 | 100% |
1.6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7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8 合同关键条款
(1)合同签订方式:单项合同。
(2)合同含税签约金额=以成交价格计算签署。
(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4)付款方式:到货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到货3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金额的27%;维保期满后支付合同剩余尾款。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未含税总价合计****.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普通应急通信车 | 辆 | 5 |
2.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 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选)资格的;投标/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移动禁止合作期内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需提供承诺书)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投标人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截图(查询网址:
https:****”。
2.7 投标人须提供****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1辆通信车的销售业绩。
(1)同类项目是指:通信车(8.5米≤车长≤10米,12000KG≤总质量≤18000KG)销售合同。合同中需标明通信车并提供与发票对应车型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公告(查询网址:https:****)。
(2)业绩时间范围认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单)下达时间为准。业绩数量认定:单项合同以合同数量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数量为准。
(3)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等关键信息。如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至少一张对应订单(结算单)。
(4)单项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发票,框架合同下每个订单(或结算单)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发票。同时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截图。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招标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联系方式:****@qq.com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项目负责人:薛佳丽、魏青(联系方式:****)
邮箱:****@chinaccs.cn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