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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东北大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豆制品)招标公告(DDZH202502)

辽宁沈阳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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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点击登录查看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豆制品)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自筹资金就“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豆制品)”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项目非政府采购。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估算金额

(万元/年)

供货服务期

豆制品

120

1.合同期从****开始。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120万元(二者先到为准)时合同执行完毕。

2.供货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考核测评满意度达到80%以上,可以续签第二年度合同;第二年考核测评满意度达到80%以上,可以续签第三年度合同。

1.以上金额为估算金额,以实际采购结算为准。

2.结算价格:

豆制品结算价格=基准价*价格浮动比例

价格浮动比例:供应商投标报价,可下浮也可上浮。报价应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基准价*110%,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其中,散装豆浆、杯豆浆固定单价:散装豆浆0.6元/斤,杯豆浆0.8元/杯(净含量450ml)。

基准价:

价格参考沈阳市塔湾北行农贸市场零售平均价格。

基准价确定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相关部门组成市****

2.定价周期:每周四为定价日,价格两周有效。

4.付款方式:按实际供应量,次月结算上月货款,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供货服务期限:合同期从****开始。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120万元(二者先到为准)时合同执行完毕。供货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考核测评满意度达到80%以上,可以续签第二年度合同;第二年考核测评满意度达到80%以上,可以续签第三年度合同。

6.个别单品采购人有权另外单独采购。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8:30时起至****16:3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我单位见报名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3.方式: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将报名信息发送至:****@mail.neu.edu.cn。

报名信息应包括:(1)供应商单位名称、(2)联系人、(3)电话、(4)所报项目名称、(5)所报项目编号、(6)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7)领取电子发票的电子邮箱、(8)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除上述内容外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报名信息除电汇截图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

报名成功以收到供应商标书费电汇凭证为准,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内通过指定电子邮箱报名的供应商报名无效。

4.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中国银行沈阳点击登录查看支行;

账号:****;

备注:****采购文件工本费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0:30(北京时间)。沈阳市****点击登录查看计算中心204会议室。(驾车入校须提前在“平安点击登录查看”公众号进行入校预约)

五、开标会议时间及地点

开标会议于****10:30(北京时间)在沈阳市****点击登录查看计算中心204会议室举行。(驾车入校须提前在“平安点击登录查看”公众号进行入校预约)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三年供货服务期总预算金额的2%。即7.2万元。

2.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采购人指定的账户(重要提示: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同,投标单位要按照此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应当确保投标保证金在****17:00之前到达点击登录查看账户,否则其将被做废标处理。为了防止出现“当天汇款未到账”等意外情况,建议投标人提前1-2天汇出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账户汇出,非投标单位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中国银行沈阳点击登录查看支行;账号:****;汇款备注:食堂食材(豆制品)投标保证金。

5.请投标人根据市场情况谨慎报价,若投标人出现违反以下情况及招标文件约定条款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在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的;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

7.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于确定中标公告发布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后二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

七、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分包年度估算金额的10%。

2.请投标人根据市场情况谨慎报价,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若出现中标人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履约情况,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并将要求中标人对提前终止履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3.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向学校递交履约保证金,未按时足数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按照自动放弃中标处理,由备选供应商依次递补,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供应商应当自递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7个日历日与学校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合同签订时限内完成合同签订的,按照自动放弃中标处理,由备选供应商依次递补,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供应商已经签订合同,未按照合同履约合同义务满三个月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行合同义务满三个月、未满六个月的,履约保证金的50%不予退还;履行合同义务满六个月、未满一年的,履约保证金的30%不予退还。

6. 因中标人原因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损失金额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中标人按约定另行赔偿;因中标人原因终止合同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在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基础上有权要求中标人作出赔偿。

7.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注:与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不同)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食堂;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点击登录查看支行;

账号:********。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描述为准:“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评标:1.本项目中标一名供应商,备选两名供应商。2.中标供应商的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初审的投标供应商,报价最低者中标。若最低报价相同,抽签确定。3.备选供应商的确定:在同意按原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即符合本次需求的最低价格)送货的供应商中,依报价从低到高确定,若报价比例相同,抽签确定。不同意按原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即符合本次需求的最低价格)送货的供应商自动失去备选资格。

九、公告期限

****至****。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http:****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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