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注:可为独立业绩或施工业绩中含上述专业工程内容。 |
财务要求 |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 |
信誉要求 | (1)供应商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供应商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未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本单位)和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