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承租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网络竞价确定承租方,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按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160000元履约保证金,并于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年租金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之后每年度租金支付以出租合同约定为准。 点击登录查看在收到出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无息转付给出租方。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否(不放弃)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挂牌出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天禄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天禄房评(2025)字第0341号《房地产咨询报告》。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房屋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承租方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交纳履约保证金160000元至出租方指定账号。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出租方有关管理规定、租赁期内不能正常营业以及未按店面租赁协议书约定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超经营范围、未按规定缴纳费用)等违约行为的,以及店面租赁协议书中约定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承租方在协议期内无上述情形,其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4.经营范围内容需出租方同意,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转包、分包。承租后因场地不适应、经营项目不能开展等原因毁约,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现场踏勘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6.信息披露公告未涉及条款详见《店面租赁协议书》。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点击登录查看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4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4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目录》的规定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标的交付】交易双方合同已签订且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为准。 7.【清场责任】由出租方负责。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得代交保证金,保证金交纳主体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取得竟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点击登录查看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处置方案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资格)审核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承租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提供拟派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承租方为拟派负责人交纳的社保证明、拟派负责人有效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 5.承租方应具有溯源系统、厨余分类系统、人员管理智能化系统;(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佐证材料) 6.承租方近三年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证书。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7.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保证金收款账号 | 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