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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电动三轮清运车采购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和乐镇电动三轮清运车采购工作,根据《和乐镇项目承担单位遴选办法(试行)》,我镇决定公开遴选采购服务单位。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电动三轮清运车;
2.采购数量:13辆;
3.采购要求:①外形尺寸≥2870*850*1280mm;②续行里程25km;③电池容量≥20A;④承载重量≥400kg;⑤车厢为不锈钢,全封闭密封构造,有自动锁止装置;⑥每辆电动三轮车在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整车外观、整车性能、电动机性能、电池性能等。
4.地点:万宁市****
5.交货期限:7天;
6.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二、遴选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下班前提交项目报价单,逾期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六)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二本及电子版一份。
五、报名地点
万宁市****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
六、遴选办法
(一)资格审查:遴选工作由遴选人对报名并提交遴选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最终审查:①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中选单位。②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③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基准价,所有报价与评审基准价比较,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审基准价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有两个或以上最接近评审基准价的报价,则选择其中报价较低者作为中选单位;若两个或以上最接近评审基准价的报价完全相同,则由选聘人开会现场抽签从其中确定中选单位。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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