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原文
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03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东营河口汽车产业园EPC综合体项目(项目名称)包件一 (包件名称)临建相关设施及装饰工程施工 专业分包(专业类别名称)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约定: 投标人须知正文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3投标文件制作 (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复印件” 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修正后: 3.7.3投标文件制作 (3)条件不允许的,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为黑白打印。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盖单位章) 2025 年 7 月 17 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修改时,适用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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