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发布时间:**** 16:59
关于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更正为: 1.3.3质量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近年财务状况:“近年”是指近5年;更正为:3.5.2 近年财务状况:“近年”是指近3年。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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