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供应商:
本次投标企业共3家,按照比选采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16:00,我局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发现2家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料不符合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比选流标。
我局将根据本次比选流标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组织比选采购活动。如需重新采购,相关信息将另行公告。
衷心感谢各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的关注与支持,我们真诚期望能够在未来的招标项目中再次与潜在供应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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