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科教﹒三江峯荟项目10KV配电工程(第四次) |
公告内容 | 科教﹒三江峯荟项目10KV配电工程(第四次)-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第一章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条: 由原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调整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点击登录查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6)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由原 √ 具有具有机电工程类或电力工程类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调整为: √ 具有具有机电工程类初级(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点击登录查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2条中①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项最高得6分): 由原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的得3分,最高得分3分; 具有机电工程类或电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最高得分3分; 调整为: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的得3分,最高得分3分; 具有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最高得分3分;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原****9:00整,调整为****9:00整。 其他无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