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17:00:00
项目 名称 | 琼中县**** | ||||||||
项目 编号 | QY202506HN2090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挂牌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海南省琼中县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 | 用途 | 挂牌价格(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琼中县**** | 584.2/ 178.932 | 7-239号:商业用地 7-249号:营业所 | 168.60 | 50 | ||||
权证编号 | 房屋所有权证:琼中房字第全民00392、00430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琼中国用(营)字第7-239、7-249号 | ||||||||
标的情况 | 1、标的位于琼中县**** ,南面毗邻琼中县农贸市场、琼中县工业品市场、琼中县菜篮子公司蔬菜批发市场。周边酒店、餐馆、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交通便利。 2、标的实际使用面积584.2㎡(即示意图灰色部分),由三部分组成: ①建筑面积247.6㎡,第1-3层,已办理《琼中房字第全民00392号《房屋所有权证》,琼中国用(营)字第7-249《国有土地使用证》。 ②建筑面积79.98㎡,第1层,已办理琼中房字第全民00430号《房屋所有权证》,琼中国用(营)字第7-239《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建筑面积256.62㎡,第4-6层,未办理房产证,根据转让方相关文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 3、具体情况详见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标的资产权属资料不全面或存在瑕疵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以下风险的前提下自行决策: ①置换的房产未变更产权证。因历史登记原因,琼中房字第全民00430号证载所有权人为“农业发展银行”,实际产权归属及处置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房产证登记建筑面积为251.3平方米(共3层),其中第2-3层已用于职工集资用房,但未变更房产证登记面积。 ②加建房产无产权证。根据《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第00392号房产上加建的4-6层(建筑面积256.62平方米),因未找到当时办理报批报建手续证明材料,未办理产权证,标的最终建筑面积应由专业机构测绘并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确认的为准。 ③集资建房未分割土地。在第00430号房产加建的4-6层有3套集资房,包含2-3层置换给员工的2套,一共5套职工集资房(未在本次转让范围内),5套中有4套已办理房产证(其中1套未办理是因为该员工2000年买断工龄,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琼中支行离职,2021年需要办理房产证事宜,需缴纳一定费用,其本人不愿意办理房产证,因此该户未办理房产证),个人房产产权60%,单位产权40%,属于房改房情况。均占用第7-239土地,未进行土地分割。本标的所占土地未做分割,未办理对应的分摊土地权属证明。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可以办理相关分摊土地的权属证明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如办理土地分割,其分摊面积、用途等应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出具的土地分摊面积和用途为准。受让方需办理土地分割及土地权属证明等事宜时,应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另外,部分土地实际可能已属于职工房的分摊土地,未来可能存在与职工房产权人关于土地的纠纷。 ④土地使用权权利人未变更。1998年购买了相邻的房产,其中琼中国用(营)字第7-23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90.132平方米,该宗地原土地权利人为王承汉,于****过户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琼中支行,仅在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备注转移登记事宜,未将该宗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琼中支行名下。 ⑤琼中国用(营)字第7-24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营业所,批准使用期限为70年,琼中国用(营)字第7-239号地证载用途为商业用地,批准使用期限为70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商业用地四十年,其最终剩余土地年限应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确认的剩余土地年限为准。 ⑥琼中国用(营)字第7-239号地证载用途为商业用地,1998年王承汉将该土地转让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琼中县**** 2、转让标的现状及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置换的房产未变更产权证、加建房产无产权证、集资建房未分割土地、土地使用权权利人未变更、土地性质不详、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等情况,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上述风险的前提下自行决策竞买,转让方不对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承担责任,意向受让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主张权利,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估价报告等资料。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海南乐评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8103J 注册地: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负责人:刘宏岩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非法人)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批复文号:财〔2025〕3号 内部决策文件:支委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计划财务处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成交价款,视为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登记及土地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房产登记及土地过户等相关手续中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其余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调规变性费、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标的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受让方承担。标的完成交接后受让方承担全部资产持有期间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税等。 4、房屋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 5、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房产面积及土地使用权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执行。 | ||||||||
标的 交割 |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5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 1、标的位于琼中县**** ,南面毗邻琼中县农贸市场、琼中县工业品市场、琼中县菜篮子公司蔬菜批发市场。周边酒店、餐馆、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交通便利。 2、标的实际使用面积584.2㎡(即示意图灰色部分),由三部分组成: ①建筑面积247.6㎡,第1-3层,已办理《琼中房字第全民00392号《房屋所有权证》,琼中国用(营)字第7-249《国有土地使用证》。 ②建筑面积79.98㎡,第1层,已办理琼中房字第全民00430号《房屋所有权证》,琼中国用(营)字第7-239《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建筑面积256.62㎡,第4-6层,未办理房产证,根据转让方相关文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 3、具体情况详见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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