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泰安百川纸业有限责任公司52%国有股权及10004.3797万元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52% |
挂牌价格 | 17089.71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挂牌金额为17,089.71 万元,其中标的企业52%股权挂牌价格为7085.3303万元,转让方及关联公司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10004.3797万元。债权挂牌金额为10004.3797万元,若形成溢价为股权溢价。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联评报字[2025]第0434号《资产评估报告》及众环审字****号《审计报告》。 3、泰安百川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于****由山东光明热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晓窗图书有限公司。 4、根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价款可分期支付,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至交易价款付清日期间的利息。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