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保局:明确“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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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直三行业医疗保障管理部门,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规定,原则上不得以谈判药品转为常规目录管理为由将其调出“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范围。根据上述政策规定,为方便参保人员购药和各市****
附件:河北省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
https://www.pharmnet.com.cn//image/upload/files/****00.pdf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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