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彭君
点击登录查看于****作出《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变更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部分内容的决定事先告知书》(沙政办变更决告字〔2025〕25号),拟对点击登录查看、沙市****
经多方联系,仍无法直接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房屋征收协议部分内容的决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请:彭君自本公告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沙市区沙印沙棉棚户区改造项目分指挥部领取《事先告知书》(地址:沙市区北京东路161号,联系人:崔昌琼,联系电话:****),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变更决定事先告知书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或视为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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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人员信息及《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序 号 | 协议地 址编号 | 被征收 户名单 | 被征收 房屋地 | 身份证号码 | 实发金额 (元) | 应发金额 (元) | 应退款金额 (元) |
1 | 092 | 彭君 | 沙市**** | **********1839 | 373030.18 | 341998.18 | 31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