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甘肃省
我单位拟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预算金额:52.36145万元
项目实施地:甘肃省酒泉市。
四、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后5日。
五、投标(报价)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报价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末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 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供应商需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11.本项目特殊资格: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服务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邮箱提出申请。提出的意见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潜在投标方。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张助理
电话:****
邮箱:zhsy****@qq.com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
八、采购需求:附件(含明细表以及技术经济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