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法律风险,保障子公司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阶段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某控股子公司(简称“该公司”或“被执行人”)作为被执行人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阶段的法律服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已于2024年9月立案执行某建设工程公司申请执行该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目前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标的约人民币【1,157.17】万元(含历史利息)。被执行人注册地址位于新疆伊犁州奎屯市。
现拟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团队需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与资源,在案件执行阶段识别并分析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各方面力量,通过多方面沟通协调,推动现实问题得以最终解决。
二、律师资质要求
三、法律服务内容
四、法律服务费用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在律师或律师团队完成约定委托目标的情况下,根据律师服务成果,进行费用结算。本次委托服务事项整体费用预算为人民币 10 万元整,具体结算金额及方式根据实际执行成果,在双方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中另行约定。总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10万元,并应结合律师法律服务结果进行分阶段报价,主要包括:(1)通过和解或调解等方式,实现被执行人就执行依据项下所负担的债务利息(历史及正在形成的)全部减免偿付责任并取得相应的生效法律文书;(2)在实现第(1)项成果的基础上,帮助被执行人就执行依据项下被执行人负担的债务减免不少于20%的责任。
各阶段目标实现后方支付对应阶段的费用,若阶段目标未实现则无权获取相应费用。
上述报价需包含相关税费及律师差旅费。
五、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一)请贵方提供以下材料,于2025年【08】月【12】日下午15:00前将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天府阳光采购平台(http://scnyw.tfygcgfw.com/)参加项目报名,并于上述时间前将材料纸质文件送至(或邮寄至)点击登录查看(地址见第七条联系方式)。逾期提交材料扫描件或纸质文件的,或未密封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材料密封要求
上述文件正本一式1份,均须加盖公章后予以密封,加贴封条。
(三)贵方须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视为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取消竞标或中选资格。
六、评标方式
招标方将组建评审小组,对各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量律师或律师团队的资质、地方背景资源、过往执行经验业绩、执行及资产处置方案的可行性及合理性等因素,择优确定中标方。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项目详情,请联系:
电 话:(010)****-90或****
地 址:北京市****
邮 编:100101
附件:1.投标机构报名表
2.承诺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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