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巴中市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及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1、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序号"1"-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服务要求内容中序号“3”-建设内容“非接触式交调设备”-参数“在交通运输部公路交调管理机构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型式检验合格名单”中。”删除。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约定。”更改为:1、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约定。★2、本章所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引用的文件、规范及标准如有更新则以最新的文件、规范及标准为准,如有被废止或取消或不再发布新的文件、规范及标准的,各潜在投标人提供被废止或取消或不再发布新的文件、规范及标准的相关证明文件即可。3、其他内容不变,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ichuan.gov.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巴中市财政局
联系科室:巴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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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四川省巴中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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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巴中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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