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薏仁米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二次)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我公司代理的贵州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薏仁米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二次)招标,于****发布采购公告,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具体如下:
序号 | 更正项目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打分(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同时具有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证书的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删除此项 |
2 | 价格部分 | 价格部分(10分) | 价格部分(15分) |
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