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松滋肥业年产180万吨磷石膏净化无害化项目水处理主装置及配套公辅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信息时间:****
致投标人:
湖北宜化松滋肥业年产180万吨磷石膏净化无害化项目水处理主装置及配套公辅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相关问题,现答疑、澄清及修改如下:
一、澄清及修改部分
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3项招标条件“3.4.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1)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筑师或机电安装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调整为如下内容:
“3.4.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1)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机电安装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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