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删除如下内容: “▲3 . 资质要求:投标产品符合EN ISO 15883-1和 EN ISO 15883-2 标准(需提供第三方认证证书)。 ▲4.认证标准:投标产品需具备全球化的认证,需具备FDA 认证和 CE 认证(需提供FDA和 CE 认证证书)。” 2.评标办法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启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均由原来的“****09点30分(北京时间)”调整为“****09点30分(北京时间)” 4.其他事宜不变,望周知。
更正日期:****16时2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
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沈阳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024-96615-10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炼、闫笑足、闫冠吉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