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天津
一、项目名称: 信息化配套装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更正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3.3中:
付款及结算方式:本项目不支持预付款。中标供应商完成全部施工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提交验收报告、发票等结算材料,采购单位组织结算审计,并以结算审计最终金额作为付款依据。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
更正为:
付款及结算方式:本项目不支持预付款。采用分阶段方式进行付款,第一阶段,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施工建设,经采购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后,采购单位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第二阶段,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交验收报告等结算材料,采购单位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第三阶段采购单位组织结算审计,验收合格1年后支付至审定总价的97% ;剩余审定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
其他内容不变。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周女士
办公电话: ****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母女士
办公电话: ****
项目监督人: 包先生
办公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