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灵山公园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公示依据 | |
1 | 公示主体 | 市政公共资源管理部门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市政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公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依据、项目、对象、范围、标准、期限和方式等” | |
2 | 公示内容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依据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第四条政府可以充分提供,能够保障公众普遍公平使用的市政公共资源应当免费使用。 资源相对稀缺、不能充分提供的,或者主要由部分社会公众使用的市政公共资源可以有偿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项目 | 黔灵山公园配套服务设施项目 |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对象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 |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范围 | 根据《黔灵山公园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实施方案》及《贵阳市点击登录查看拟出让市**** |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标准 | 根据贵州海天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贵阳市点击登录查看拟出让市**** |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期限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期限为20年 |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方式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及经营权出让协议》后,由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向点击登录查看支付全额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