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合作
招标方案
为推进东岸中路北工业区的升级改造,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方”)计划通过村企合作方式(改造主体为点击登录查看)对位于中山市****点击登录查看“工改工”宗地项目(一)“三旧”改造项目用地即本招标方案的项目用地】实施改造。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已批复的改造方案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招标方案如下:
一
合作开发土地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曹二村智慧产业园(一期)合作项目。
(二)土地使用权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合作开发期限:50年。
(四)项目用地权属登记情况及现状:项目用地座落于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东岸中路北32号。土地面积为49.02亩,已通过“工改”政策取得集体工业土地证,土地证号: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土地证面积为57.02亩,本次合作交付的面积为49.02亩,不含保留建筑的用地,详见附图)。交付土地无论实际面积差异多少,均不作任何调整(包括成交价、物业现状等),土地建筑退让等以土地证为准。(现状见附图)。
(五)项目用地现状为空地,地上无上盖建筑物,中标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项目用地现状作了现场勘察,并对项目用地权属情况及开发程度作了详细了解,中标方同意招标方按现状提供项目用地用于合作开发建设。
(六)根据项目用地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见附件二: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规划容积率2.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七)项目用地的地块现状较于相邻土地地势较低,中标方在项目建设中应填补项目地块的高低落差,使项目地块与相邻的土地处于同一水平面,能够衔接平整。
二
合作开发要求
(一)中标方完成全部物业建设(含配套设施)并负责建成后的物业经营管理工作,固定资产投资须不少于1200元/平方米(具体监管金额以项目新建建筑物规划报建面积为依据)。具体用途和经营方式由中标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主决定、自负盈亏。双方均不得出售或抵押本项目所涉及的任何物业。
(二)筹建期为两年,即从****至****止,免收固定收益金。期后中标方须在****前向招标方支付****至****期间的固定收益金。
其后中标方每年1月1日前向招标方支付当年上半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固定收益金,每年7月1日前向招标方支付当年下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固定收益金,固定收益金为中标价,每10年递增8%。
(三)中标方应促进合作土地的产值和税收贡献,竣工验收之日的次年起六个自然年内,须至少三个自然年整体企业在当地年度缴纳税收须达到18万元/亩/年、产出强度达到600万元/亩/年,纳税额度仅限园区****
(四)投资产业类别须符合《古镇镇村镇低效工业园升级改造产业项目准入细则》要求。
(五)建筑物竣工后,中标方必须办理以招标方(即点击登录查看)为产权人的不动产权证,办证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合作期限届满,合作开发土地和土地上其他一切不动产的所有权、水电设施、网络线路、监控设备、装修、消防设施等固定设施无偿归招标方(即点击登录查看)。
三
投标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每次竞投单位、固定收益金缴交及递增
(一)经中山市****
(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以到帐单时间为准)。
(三)竞标底价:85000元/亩/年,每10年递增8%。
(四)每次竞投单位:以100元/亩/年为1个竞投单位,每竞投一次,固定收益金增加100元/亩/年,每次叫价可以是100元/亩/年的整数倍,最终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竞投底价为合同约定的第一年的固定收益。(但第一、二年为筹建期,免收固定收益金)
(五)固定收益金每半年缴交一次,每10年递增8%,即从第11年、第21年、第31年、第41年固定收益金需要进行递增,先交费用后使用。
四
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