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银川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委托管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登录查看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长度432.513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18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其附属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以及海绵工程;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银川市****
2.3 施工计划工期:60日历天;监理服务周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4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银川市****
监理标段:银川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施工标段:银川市****
监理标段:银川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银川市****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旗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银川市****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陈丽荣、景新超、李彤、樊青青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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