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工程 。
8.计划工期:426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0 月 31 日
三、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要求:
1. 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有效期内)及以上(含叁级),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注: 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2.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 7月 )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3项 (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新成立企业自《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达不到一年可以不提供相关业绩) 。
3. 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由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审计报告未出的可提供财务报表。 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日期为准),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
4.纳税社保要求: 申请人提供 2024年度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3个月员工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 。
5. 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 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