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点击登录查看建设的平凉市“雪亮工程”综治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标段)已完工,根据《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该公司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向我局提供了该工程项目完工资料。
如该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平凉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平凉市人社局1楼104室)投诉。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内没有接到对该项目欠薪投诉的,我局将同意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手续。
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限:****至****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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