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田二厂区****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及有关材料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1、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以本次发布的设备技术协议内容要求为准,具体详见相关附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 09:30:00。
3、因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若为此导致投标人额外增加保函费用的,可向招标人要求赔偿相关损失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设备技术协议内容要求
附件2:设备技术协议内容要求--附表一、附表二:新风换气、废气处理基础参数表
附件3:设备技术协议内容要求--5号厂房有机废气处理及新风系统设备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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