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1)
一、福州新投空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福州新区临空新型显示产业链配套园区新建供配电设施工程)(重新招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发出答疑纪要如下:
问题1: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证书适用范围明确限定为六大技术领域(一、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的企业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领域的企业。三、航空航天技术领域的企业。四、新材料技术领域的企业。五、高技术服务业的企业。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领域的企业等)。而本次招标的电力工程项目属于传统能源基础设施领域,与上述高新技术领域无直接关联性。
该证书既不能反映投标人在电力工程领域的技术能力,也与项目实际需求无关,可能导致具备行业领先技术但未取得该认证的优质企业被不合理扣分。
因此建议贵单位取消该项评分,如确需保留,请在招标书补充说明该证书与电力工程项目的技术关联性。
回复:按招标文件原条款规定执行。
问题2:
招标文件P11:主要设备推荐品牌提及:若投标人在投标时对上述材料设备在上表推荐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了多个品牌进行响应的或者未选择品牌的,视为投标人同意中标后招标人可以在招标人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中主动选择。烦请告知若投标时未明确品牌,后期中标后将以何种形式告知中标单位招标人所选用的品牌。
回复:按招标文件原条款规定执行。承发包双方文件往来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二、福州新投空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福州新区临空新型显示产业链配套园区新建供配电设施工程)(重新招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发出以下补充通知:
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9时30分0秒(北京时间),推迟至****9时30分0秒(北京时间)。
三、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都将在相关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公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