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882.5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该宗地位于公安县****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67.000 | ||
绿化率(%): | 8.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882.5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1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3 | |||
起始价: | 219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该宗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三级加油站)。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被列入信用平台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竞买) 竞买人必须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记录。 申请人须在报名有效期限内提供银行出具的竞买资金证明(竞买备用金)不少于110万元。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公安县土地和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或湖北金龙湾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湖北金龙湾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1时00分在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负责集中组织踏勘,申请人自行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等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 (三)本次拍卖设有底价,竞买人最后应价未达到底价时,拍卖主持人终止拍卖活动; (四)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公城乡镇)规条字2025第04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土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公安县****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公安县土地和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