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淮南市****
一、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潘集区****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淮南市****
1.JX03地块征收潘集区****
二、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潘集区****
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按照《潘集区****
潘集区人民政府将按照《安徽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及《淮南市****
征地补偿安置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按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在征地补偿安置到位后90日内腾退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属证书交至潘集区****
三、公告期限和救济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田集街道办事处、南圩村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潘集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批复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单位:田集街道 联系人:王 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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