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中科新校区****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中科新校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科技城新区****点击登录查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绵中科新校区****
2.2 建设地点:绵阳市科技城新区。
2.3 规模及投资额:新建 7 条市****
2.4 计划工期:约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约700日历天。其中要求新享路全段409米,纬五路全段590米,经十三路K0+000~K0+750的750米,在****前达到通行条件。
2.5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设计配合服务(含各专项设计施工图,含岩土设计,及深化设计施工图)。
施工:本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竣工验收合格至竣工备案完成期间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耕地、林地等用地手续办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或建安费或工程费用不低于1.5亿元的市政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设计业绩(设计类似业绩需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设计成果提交时间为准。项目设计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要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类似设计业绩项目是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等工程总承包项目) 。
√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合同金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1.5亿元的市政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施工类似业绩需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类似施工业绩项目是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等工程总承包项目)。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绵阳市****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手机号码:****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成都市****
邮 编:610091
联 系 人:毛女士
手机号码:****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