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浙江传媒学院钱塘校区****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名称:浙江传媒学院钱塘校区食堂厨房设备(灶台等)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2.服务要求:
(1)货物全部送达后,经采购方清点核对无误后,由成交方免费搬运堆放至指定地点(包含上下楼)。
(2)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质保期内,按随附保修手册或双方约定执行。
(4)报价包含货物本身、货物的运输、相关税金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如以后已实施而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供应商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报价方式为一次报价。
4.报价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报价单,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5.结算方式:
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成交方提供有效发票,采购方向成交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四、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交货。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单位应于****9:30前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密封递交至杭州市****
六、评审标准
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遇报价相同的则进行二次报价,二次价格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
七、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八、项目质疑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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