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发
YICHANG CITY DEYELOPMENT
企业场外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
宜昌市城区(江北片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项目编号
CFJGZB-2025-70
采购人
湖北二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元)
****.00元(除税)
项目类别
□ 工程
☑货物 □服务
控制总价(元)
****.00元(除税)
联系人
李工 031
联系电话
****
供货期限
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满足项目需求
工程 或交货或服务地点
宜昌市猇亭区孙家湾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站东北侧400米
询价开始时间
****
询价结束时间
****09时30分
采购范围
因湖北三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宜昌市****
1、采购内容:C15、C20、C25、C30、C35、C40;
2、采购预估数量
序号 | 规格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
1 | 商品混凝土C15 | m3 | 200 |
2 | 商品混凝土 C20 | m3 | 300 |
3 | 商品混凝土 C25 | m3 | 6800 |
4 | 商品混凝土 C30 | m3 | 8000 |
5 | 商品混凝土 C35 | m3 | 720 |
6 | 商品混凝土 C40 | m3 | 8000 |
3、供货期限: 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
4、交货地点: 宜昌市;
5、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混凝土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19附录B、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标准要求。在产品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供应商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2)供应商所提供混凝土需符合采购人工程质量需求,交货时须提供该批次货物相关质量检验报告。采购人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检,经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质量异议: 采购人对供应商供应的混凝土质量有异议时,应先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出质量异议通知书,说明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派人到达采购人现场进行回访、处理。如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认定为供应商原因的,供应商赔偿给采购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方量异议:如采购人对混凝土方量有异议,可采取过磅形式随时抽验,以实际过磅方量为准。如抽验结果与供应商送货总数量误差在±2%及以内,视为双方对混凝土方量没有异议;如抽验结果数量负差超过±2%,则当天数量均按此实际负差比例计算混凝土方量。
资格评审标准
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报价,报价文件盖章必须使用其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为商品混凝土生产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询价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评审标准
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等其他证件一致;
2、供应商按照要求填写报价表,报价唯一且未超过采购控制价;
3、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报价文件组成
加盖公章的报价表,报价单价或总价高于控制价,其报价无效。如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可以增加要求证明材料。电子报价文件按要求上传,纸质文件无。(电子报价文件指:打印盖章的PDF扫描件)供应商中标后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或扫描件以供采购人核实,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报价文件递交
1、电子报价文件应登录宜昌城市****
2、询价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1小时内完成报价文件的解密;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未规定时间之前解密报价文件的,其报价无效。
报价评分标准
资格条件符合者,以除税总价价格最低者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价供应商出现多家时,以报价文件上传时间在前者优先,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显示的上传时间即为报价文件上传时间。
其他:
1、综合单价与报价明细表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综合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合价金额累加错误与总报价不一致时,可进行累加修正。
3、供应商被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约重点关注对象且在影响期内的或宜昌城发集团建设项目合作单位优良、不良行为公示(https://www.yccf.cn/gongshigonggao.html),严重失信名单公示信用等级为D级或被宜昌城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行为处理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按投标总价上浮50%进行评审。
费用、支付及其他事项
1、供应商采购清单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价值、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税费、卸车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清单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结算货款为最终实际数量乘以成交单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支付比例: 采购人按批次为供应商办理货款结算,每月25日双方就本月供货数量进行核对,对账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办理货款结算,对账后15个工作日供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80%,支付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年内付清(无息)。
3、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三峡e链电子凭证、承兑汇票等。
4、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表中所提供的各种货物的数量为暂估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供应商不得以供应数量有变化为理由对单价进行变更。结算数量以采购人验收合格产品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5、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宜昌城发集团供应商履约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中诚信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
6、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现场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供应商在生产、运输以及供货过程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供应商工作人员自身、采购人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7、工期及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将建筑材料送抵现场,接受甲方验收,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无偿更换,直至全部需求材料验收合格为止。如因到场建筑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无法使用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工期损失。
8、供应商履约管理
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供应商未在约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不诚信行为上报城发集团将其列入严重违约重点关注对象,影响期一年(影响期内将影响供应商参与采购人其他项目投标,一般采用最低价方式评审的,按投标总报价上浮50%进行报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评分项设置其他扣分项,评审得分扣10分,具体详见各采购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