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规范张家港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并参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起草了《点击登录查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交易活动各相关主体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于****前反馈至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
附件:点击登录查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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