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
火烧板材公开询价邀请函
因项目建设需求,我公司就泰和县****火烧板材,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选聘供货单位,现诚邀各供应商参与报价。
1.项目名称:泰和县****
2.项目地点:泰和县****
3.采购内容:路缘石、火烧板材
1.递交时间:****17时00分前(密封报价文件递交)
2.递交地点:泰和县****
3.开标时间:****17时00分
4.开标地址:泰和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请按以下要求于****17时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我公司。
1.报价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包含:
(1)资格文件:公开询价邀请函;
(2)资格文件:附件一 报价承诺书;
(3)资格文件: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本人参与则无需);
(4)资格文件:附件三 工期承诺函;
(5)资格文件:附件四 《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6)报价文件:附件五 产品报价清单表(此附件单独密封);
(7)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8)资格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资格文件: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
备注:投标报价须包含以上(1)~(9)所有竞价文件,否则作废标处理。(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须装订且使用档案袋密封,密封条备注:询价内容(路缘石、火烧板材报价文件)、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公章(四边角)。资格文件和报价清单分两个档案袋密封。开标先审核资格文件,如果不满足三家,直接做流标处理,报价文件不拆封退回。没有按要求分两个档案袋密封的直接判定不合格。
3.响应报价按各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承诺书作为评标依据,材料总量和总价以实际使用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核算,投标报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最低(含税价)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价的原则确定中标方,所报价格不能超过控制价。若有双方或者多方报价相等,则相等报价人进行现场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二次报价中低价者中标。控制价格及报价均为含税价,且不排斥纳税人身份,故一般纳税人自行考虑税费差额参与竞争。评审依据: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签章的产品报价清单表、报价承诺书、工期承诺函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4.特殊情况:报价截止日期后,不满足三家及以上报价或满足三家及以上但实际报价单位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
5.采购招标开标采取实时全程监控记录,确保开标全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1.营业执照具有建筑用石材生产加工或销售等建材销售的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按要求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每张页面均需加盖公章。要求见询价邀请文件第四点“报价方式”。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根据《吉安市****
3.4投标人对《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若发现承诺不实将依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控制总价(元) |
1 | 路缘石 | 15*25*70cm | 米 | 420 | 50 | 21000 |
2 | 平石 | 30*60*5cm | ㎡ | 30 | 80 | 2400 |
3 | 芝麻灰火烧板 | 30*60*5cm | ㎡ | 500 | 85 | 42500 |
4 | 芝麻白火烧板 | 30*60*5cm | ㎡ | 100 | 88 | 8800 |
合计 | 74700 | |||||
备注 | 1、本次材料采购最高限价为:¥74700.00元(包括完成材料供应所需的全部金额,投标人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报价包含内容:包含增值税发票,产品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含材料装运至项目现场及卸车等。 3、质量标准: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材料工艺、尺寸、密度、抗压强度等应达到甲方验收及使用要求,石材质地均匀,无风化,无裂纹,线性顺直,无缺棱角现象。 4、以上清单为预估数量,单价为含税单价,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使用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
07 支付方式
材料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按月付清对应款项,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付款前乙方需开具相应付款金额增值税发票。
1.本次采购为整体询价,包含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包含材料运输、卸货、税收等交付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签订协议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 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单形式出具。若项目有出现下列情形,采购方可终止采购:
(1)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规划改变、用地性质变更等非招标人原因而发生变化,导致招标工作不得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原因需取消采购项目,否则继续采购将使招标人遭受更大损失的。例如地震、洪水、海啸、火灾等自然因素,法律、政策、行政措施调整,或者罢工、骚乱等社会因素。
(3)项目有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3.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4.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产品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产品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竞价响应文件无效,作废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产品报价不符合市场行情的,虚报产品各项指标。
(3)竞价响应内容、规格参数、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6.若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初次将列入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黑名单,为期6个月;第二次将列入永久黑名单。中标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我公司,以减轻可能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中标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7.若后期供货过程中发现中标供应商产品质量与供应能力等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本次采购招标中标结果公示期为2日。对本次招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至我公司采购小组,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
因项目现场周边环境及道路较为复杂,请投标单位自行现场勘察,并提前确认样品。
10 履行期限
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服从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在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时间内完成材料供应并通过验收。如因材料供应问题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总价款的0.2%,并进行警告,三次警告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选供应商。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吉安市泰和县****
联系人: 采购小组 电话:****
泰和县****-路缘石火烧板材公开询价邀请函24日17.00.docx
泰和县****-路缘石火烧板材公开询价邀请函24日17.0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