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792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天德路南侧横屿路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5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并且 ≤6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79296 | ||||||
投资强度: | 7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5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36 |****BA0061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起始价: | 475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
备注: 1.地均税收不低于50万元亩。2.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8时00分 至 **** 18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可现场踏勘了解挂牌交易的宗地,对宗地现状和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挂牌人咨询。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宗地现状和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无异议,同意接受其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蕉城区财政。让宗地由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在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负责交付。出让宗地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动工后24个月内竣工,并按时到点击登录查看办理开竣工申报手续。 (三)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与蕉城区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四)受让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五)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宁德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宁德市****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