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灵石县****
市级资金项目实施采购聘请代理机构的
公 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需聘请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招标(采购)代理公司,组织开展灵石县****市****
一、报名期限
****8:00至****18:00。
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灵石县****
2.代理机构必须确保采购文件编制的质量。
3.拟采用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45万元(以财政预算评审限价为准)。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项目成交单位支付。
四、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评审的相应专业力量。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
五、采购要求
1.认真负责完成好采购代理全过程,对所编制的采购文件内容、标准能够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
2.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采购过程的各项记录并存档。
六、报名提交材料
1.资格条件(具备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营业资格,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类似业绩(以近3年相关项目代理合同协议、成交通知书、业主评价等为准);
3.工作计划(承担该项目代理业务的工作安排);
4.社会信誉(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等任一官方机构信誉查询记录);
5.企业实力(以企业注册资本、人员配置、办公场所等为参照基准)。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信封送达点击登录查看(灵石县静升新区龙成华府办公楼六层)。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并抄送相关部门。采购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示于比选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结果不予电话通知,请自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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