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局_东萌公司_广西连贺高速1标项目
商混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二公局_东萌公司_广西连贺高速1标项目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商混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连山至贺州高速公路项目№1合同段起于粤桂省界,广东省连山县福堂镇陈屋村与贺州市****
南乡连接线起点位于****大汤村,沿****规划道路布线,向北经代李村、良怀村、昌韦、新寨,终于垌新大队,通过南乡互通与本项目主线相连,起止桩号为LK0+050-LK6+086,路线总长6.036km,包含大桥1座,总长216.4m,涵洞、通道21道(总长536m),路基挖方71万m3,填方40万m3。南乡连接线按照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进行设计,路基宽度12米。
2.2项目工期:2022.6.30-****
2.3项目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一)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留存备查。
(二)甲乙双方每月16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中期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三)在甲方承建的工程如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及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无预付款。
4.2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4其他情况: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推荐供应商的相关情况(注册资本金、资信、业绩等信息)、推荐理由(说明供应商具有承担直接采购事项的能力)等。
供应商经营范围:建筑构配件生产及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物业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及管道工程的设计、制造、施工、检测及咨询;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的研发、生产加工、相赁销售及维修;道路货物运输及运输代理;仓储服务;房屋出租;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装配式预制构件生产及销售;门窗、橱柜、家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电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预制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的制造与销售;承接主体委托建筑模板、轻钢龙骨装饰型材制作安装;建筑脚手架及支架器材、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钢结构活动房制作、安装;建筑施工器材租赁;彩钢瓦、钢檀条、建筑施工安全防护产品生产、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供应商注册资金:10000万元。
六、公示期限
****至****(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梦阳
联系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联系电话: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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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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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凝土 C50 | 270.**** | 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