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枣阳市****
1、“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类似改造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与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入须知前附表 3.5.1 类似项目:1.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1 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 不一致。
现更正为:
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1 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
2、原开标时间2025年8月 1日上午9:00
现更改为:****上午9:00
3、招标文件其它内容均不变。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使用CA锁,自行下载查阅,否则视其为无效投标。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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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