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因工作需要,现对椒江区社会福利院二期改造物资搬运服务进行比选,邀请具备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椒江区****
物资搬运线路:从1-5号楼、9号楼搬运至院内东侧空地(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搬运工作分批进行,搬运时间根据施工改造进度安排,预估八个月内完成。搬运费用根据搬运进度结算。
本项目建议有意向供应商来我院实地勘察,地址:台州市****点击登录查看,电话:****转6.
二、投标人要求
凡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投标人均可参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装卸搬运。
三、报价方式
各供应商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上限为40000元(含税)报价超过上限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次采购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税费、运费、安全措施费、场地保护费、餐费、保险费等),供应商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加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四、报价需提交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表(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都需加盖公司公章,密封提交,密封用的纸质封袋开启处粘牢并加盖公章。
附件附件:报价表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午15:00。
(二)递交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密封好的响应文件纸质版1份,响应文件须包合“报价需提交的材料"中的完整的佐证资料。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椒江区市****点击登录查看,****转6;张女士,****。
(四)开标时间:****下午15:30。
六、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本次询价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原同等条件下价格优先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由采购人抽签决定。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中未附“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中的完整的佐证资料的或未加盖公章;
2.不满足资格要求;
3.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响应文件;
4.供应商报价超过上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