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编制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内蒙古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 10:00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安学磊、赵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呼和浩特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编制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增加履约具体时间
更正内容:
增加履约具体时间:
履约时间要求:①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调研、编制细则编写及审查修改工作。②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引调水工程维修养护预算定额编写、测算,达到初审标准,并于2026年4月提交终审,终审后一个月内完成修改和总结汇报。③2026年6月完成水库(含淤地坝)、泵站、水利信息化三个工程类别维修养护预算定额的初稿编制及测算,2026年10月完成终审及修改;指导完成水闸、堤防(含控导工程)两个工程类别的维修养护预算定额及相关测算、审查、征求意见、总结汇报等工作,进度要求与水库(含淤地坝)、泵站、水利信息化一致。验收程序:供应商提交的成果需至少经过编制细则审查、定额初稿审查及终审三个阶段。如主管部门有其他审查要求应积极配合完成。每个阶段性审查通过后即可开展下一步工作;若未通过,乙方应在七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直至通过。 验收标准:定额发布实施视为验收通过。若未通过,乙方应在七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直至发布实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呼和浩特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安学磊、赵月
电话:****
****